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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孤獨癥復次篩查

              文章出處:山東電訊七廠有限責任公司【官網】 發表時間:2023-06-25 關注度:519


              兒童孤獨癥復次篩查

              復篩。縣級婦幼保健機構承擔復篩服務。通過病史詢問、孤獨癥篩查量表等開展復篩。

              1)復篩工具。

              孤獨癥篩查量表,包括“修訂版孤獨癥篩查量表(M-CHAT)”、“孤獨癥行為評定量表(ABC)”;“0歲~6歲兒童發育行為評估量表”(簡稱“兒心量表-II”)等發育量表。

              2)復篩方法及內容。

              病史詢問。了解兒童現病史,詢問和觀察兒童有無語言障礙、交流障礙、行為刻板、興趣狹隘等癥狀,了解初篩結果等。

              應用孤獨癥篩查量表和“兒心量表-II”等發育量表開展復篩。

              18月齡以下兒童,應用“兒心量表-II”等發育量表復篩。“兒心量表-II”從大運動、精細動作、適應能力、語言和社會行為5個能區,測評兒童發育水平。評估總分低于70分,提示存在發育障礙;評估總分在80分以上但語言、適應能力或社會行為任何一個能區單項得分低于70分提示存在發育偏離。評估總分為70~79分者,應在3個月內采用相同方法進行復查。

              18~24月齡兒童,應用“修訂版孤獨癥篩查量表(M-CHAT)”復篩。量表中共23個項目,每個項目2級評分。量表中項目11、18、20、22回答“是”,其余項目回答“否”視為項目不通過。若核心項目2、7、9、13、14、15中有兩項或以上不通過,或者在全部項目中有三個項目或以上不通過者,為篩查不通過,提示存在孤獨癥風險。

              24月齡及以上兒童,應用“孤獨癥行為評定量表(ABC)”復篩。量表中共5個能區57個項目。評估總分大于等于53分為未通過,提示存在可疑孤獨癥癥狀。

              所有18月齡及以上兒童,同時應用“兒心量表-II”等發育量表開展復篩。“兒心量表-II”從大運動、精細動作、適應能力、語言和社會行為5個能區,測評兒童發育水平。評估總分低于70分,提示存在發育障礙;評估總分在80分以上但語言、適應能力或社會行為任何一個能區單項得分低于70分提示存在發育偏離。評估總分為70~79分者,應在3個月內采用相同方法進行復查。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復篩異常。

              一是病史詢問或觀察發現有語言障礙、交流障礙、行為刻板、興趣狹隘等一項或多項異常的。

              二是孤獨癥篩查量表提示存在孤獨癥風險、可疑孤獨癥癥狀。

              三是“兒心量表-II”等發育量表提示存在發育障礙或發育偏離。

              根據檢查結果,填寫《0~6歲兒童心理行為發育復篩記錄表》。此表一式兩份,一份由復篩機構留存,一份交家長。

              3)復篩結果處理與轉診服務。

              篩查人員向家長合理解釋復篩測評結果,根據結果決定復查或轉診。

              一是復篩未見異常。告知家長返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繼續接受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3個月內再次到原復篩機構進行復查,仍未見異常者繼續接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異常者按照復篩異常處理。

              對于應用“兒心量表-II”等發育量表測評,評估總分為70~79分的兒童進行干預指導,在3個月內再次到原復篩機構進行復查。復查未見異常的,告知家長返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繼續接受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復查評估為存在發育障礙或發育偏離的,按照復篩異常處理。

              二是復篩異常。填寫《0~6歲兒童心理行為發育復篩轉診單》,指導家長帶兒童盡快轉診至具有兒童孤獨癥診斷能力的專業醫療機構進一步診斷。轉診單一式兩份,第一聯由復篩機構留存,第二聯交由家長帶至診斷機構。告知家長至診斷機構就診時,須攜帶《0~6歲兒童心理行為發育復篩轉診單》及《0~6歲兒童心理行為發育復篩記錄表》。

              對于復篩異常的兒童,復篩機構在積極聯系轉診的同時,應及時進行健康宣教,開展個性化指導及干預,減輕或糾正兒童發育偏離。

              縣級婦幼保健機構填寫《0~6歲兒童心理行為發育復篩異常登記表》,定期統計轄區內復篩異常兒童數量及相關信息,匯總上報地市級婦幼保健機構。定期將《0~6歲兒童心理行為發育復篩異常登記表》統一集中反饋至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兒童孤獨癥復次篩查 (圖1)

              GD-1兒童孤獨癥篩查系統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2022年版0~6歲兒童孤獨癥篩查干預服務規范》的要求,結合兒童保健專家臨床驗證及建議,由我公司研發生產、臨床使用效果良好,數據可靠、判斷準確、深受醫院信任。歡迎來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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